混凝土結構工程驗收規范版
一、混凝土結構工程驗收規范版
3 基本規定
3.
0.1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可劃分為模板、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現澆結構和裝配式結構等分項工程。各分項工程可根據與生產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質量的原則,按進場批次、工作班、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為若干檢驗批。
3.
0.2檢驗批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專業工長等進行驗收。分項工程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任人和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參加。
未實行監理的建筑工程,建設單位應履行監理單位職責。
3.
0.3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現澆結構和裝配式結構等相關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質量控制資料檢查、觀感質量驗收及本規范第10.1節規定的結構實體檢驗。
3.
0.4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所含檢驗批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質量驗收記錄檢查。
3.
0.5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包括實物檢查和資料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主控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均應合格;
2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應合格;一般項目當采用計數抽樣檢驗時,除本規范各章有專門規定外,其合格點率應達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嚴重缺陷;
3應具有完整的質量檢驗記錄,重要工序應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記錄。
3.
0.6檢驗批抽樣樣本應隨機抽取,并應滿足分布均勻、具有代表性的要求。
3.
0.7不合格檢驗批的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材料、構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檢驗批不合格時不得使用;
2混凝土澆筑前施工質量不合格的檢驗批,應返工、返修,并應重新驗收;
3混凝土澆筑后施工質量不合格的檢驗批,應按本規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
0.8獲得認證的產品或來源穩定且連續三批均一次檢驗合格的產品,進場驗收時檢驗批的容量可按本規范的有關規定擴大一倍。且檢驗批容量僅可擴大一次。
擴大檢驗批后的檢驗中,出現不合格情況時,應按擴大前的檢驗批容量重新驗收,且該產品不得再次擴大檢驗批容量。
3.
0.9混凝土結構工程采用的材料、構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應按進場批次進行檢驗。屬于同一工程項目且同期施工的多個單位工程,對同一廠家生產的同批材料、構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統一劃分檢驗批進行驗收。
4 模板分項工程
4.
1 一般規定
4.
1.1模板工程應編制施工方案。爬升式模板工程、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論證。
4.
1.2模板及支架應根據安裝、使用和拆除工況進行設計,并應滿足承載力、剛度和整體穩固性要求。
4.
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的規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4.
2 模板安裝
主控項目
4.
2.1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進場時應抽樣檢驗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觀、規格和尺寸。
檢查數量: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觀察,尺量。
4.
2.2現澆混凝土結構模板及支架的安裝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檢查數量: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確定。
檢驗方法: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執行。
4.
2.3后澆帶處的模板及支架應獨立設置。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4.
2.4支架豎桿和豎向模板安裝在土層上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土層應堅實、平整,其承載力或密實度應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2 應有防水、排水措施;對凍脹性土,應有預防凍融措施;
3 支架豎桿下應有底座或墊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土層密實度檢測報告、土層承載力驗算或現場檢測報告。
一般項目
4.
2.5模板安裝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模板的接縫應嚴密;
2模板內不應有雜物、積水或冰雪等;
3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平整、清潔;
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應平整、清潔,不應有影響構件質量的下沉、裂縫、起砂或起鼓;
5對清水混凝土及裝飾混凝土構件,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4.
2.6脫模劑的品種和涂刷方法應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脫模劑不得影響結構性能及裝飾施工;不得沾污鋼筋、預應力筋、預埋件和混凝土接槎處;不得對環境造成污染。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觀察。
4.
2.7模板的起拱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的規定,并應符合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跨度大于18m時應全數檢查,跨度不大于18m時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面。
檢驗方法水準儀或尺量。
4.
2.8現澆混凝土結構多層連續支模應符合施工方案的規定。上下層模板支架的豎桿宜對準。豎桿下墊板的設置應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4.
2.9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和預留孔洞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結構中的預埋件,應按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防滲措施。
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的位置應滿足設計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其位置偏差應符合表4.
2.9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
綜上所述,因為每年對建筑的要求和建設設計以及土地的規劃都會發生變化,所以所要求的的質量驗收標準也會在規范中得到變動的體現,但是最終規范的宗旨仍然是要求所有的混凝土結構都不能再質量上有任何的馬虎,只要是不合格的就不能通過檢查也就不能進入市場。
二、砌體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版的包括哪些?
1、在墻上留置臨時施工洞口,其側邊離交接處墻面不應小于500mm,洞口凈寬度不應超過1m。
2、不得在下列墻體或部位設置腳手眼。
1)120mm厚墻、料石清水墻和獨立柱。
2)過梁上與過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圍及過梁凈跨度1/2的高度范圍內。
三、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版規定是什么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最后有幾點需要溫馨提醒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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