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買賣注意事項
一、回遷房買賣注意事項有那些
回遷房買賣的注意事項有1、嚴防“一房數賣”
2、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
3、買方要留尾款;
4、要求賣方的配偶簽名;
5、盡量要求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
回遷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會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過戶交易前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得不到房屋的產權,只能主張債權了;
4、在房屋過戶前,也有可能會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
二、問一下買回遷戶房子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購買回遷房時,要注意“一房數賣”。
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為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鉆,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
2、購買回遷房時,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
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出賣人并沒有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的時間,實踐中雖然不能保證何時取得房產證,但要寫明自取得房產證多少之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
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確定具體的交房時間,若在簽訂合同時就是現房,則可以約定繳納首付之日即為交房時間。
三、回遷房買賣注意事項有哪些
特別需要注意的問題1、嚴防“一房數賣”
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為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鉆,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
當前我國民事立法采用的是物權變動模式,即當事人之間存在著有效的債權合同并辦理了交付或者登記手續,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出賣人將商品房數次出賣所簽訂的合同,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均應當是有效的合同。在此情形下,先辦理商品房登記手續的買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其次是出賣人先行交付,買受人已經合法取得商品房的買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但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惡意串通的除外;如果數買受人均未占有房屋,依法成立在先的買賣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履行合同的請求應予以支持。
因此,出賣人不得將房屋另行轉讓給他人,相應的違約責任的規制顯得十分重要。
2、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
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出賣人并沒有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的時間,實踐中雖然不能保證何時取得房產證,但要寫明自取得房產證多少之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
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確定具體的交房時間,若在簽訂合同時就是現房,則可以約定繳納首付之日即為交房時間。
3、買方要留尾款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存諸多風險,違約責任的規制顯得非常重要。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需要繳納法院訴訟費用、律師費,還需花費時間等成本。如果買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額尾款),而賣方認為違約所得小于尾款時,買方的違約機會將會大大降低。當然,具體如何將為款留下,且能順利地完成買賣協議的簽訂,需要房產經紀人或者買方較高的談判技巧。
4、要求賣方的配偶簽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下)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處分應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則可能產生兩類法律后果其一,若房價上漲,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賣房屋,則有可能產生無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過戶之前,賣方夫妻離婚,則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以上兩種情況,只要賣方配偶簽名,并輔之以必要的條款,則基本上能夠預防。
5、盡量要求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
因回遷房房產證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取得房產證之前,若賣方發生不測,該回遷房就可能作為遺產由繼承人分割。因此,回遷房買賣協議中要盡量讓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以表明對賣方出賣行為的認可和對繼承權利的放棄。一般而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實踐中,要求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時,一定要注意說話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四、買回遷戶房子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購買回遷房時,要注意一房數賣。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為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鉆,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
2、購買回遷房時,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出賣人并沒有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的時間,實踐中雖然不能保證何時取得房產證,但要寫明自取得房產證多少之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確定具體的交房時間,若在簽訂合同時就是現房,則可以約定繳納首付之日即為交房時間。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2]《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條
五、回遷房要辦理房產證需要交什么費用,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回遷房辦理房產證需繳納房產證代辦費、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辦理收房入住手續的時候,開發商會要求繳納這些費用。回遷民拿到回遷房的購房合同時,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于委托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托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簽一份委托其代辦房產證的委托書。二、注意事項
1、在交錢之前,請您了解一下這些稅費的收繳標準,以便核實開發商計算是否正確。
2、交錢之后,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并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稅費之后,申請辦理房產證,并辦理抵押登記后,就可以領取房產證了。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一定要找機會仔細核驗房產證上的記載,一旦存在記載錯誤,應及時要求更改。
三、擴展資料購買回遷房的風險
1,一房多賣。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
2,盡量要求賣方的
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因回遷房房產證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取得房產證之前,若賣方發生不測,該回遷房就可能作為遺產由繼承人分割。因此,回遷房買賣協議中要盡量讓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
3、必須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回遷房,在二手市場上市的回遷房約占整個二手市場的10%.而這些回遷房總體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業主已經持有房產證;另一種是業主只持有回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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