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關于公司辭退員工的金額怎么算,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一、勞動法中關于公司辭退員工的金額怎么算,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勞動法》中關于公司辭退員工的金額應當是根據離職之前的12個月平均應得的工資來計算的。這其中涉及的工資,實際上也是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性收入。計算的年限是按照工作滿一年時間,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確定。
二、勞動法企業(yè)辭退員工規(guī)定是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規(guī)定
《勞動法》企業(yè)辭退員工規(guī)定是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之下,勞動合同可以解除,或者是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之下,一般我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是因為嚴重的危害勞動紀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三、公司法對公司清算的規(guī)定是什么,該如何規(guī)定的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公司在解散的是由出現之日起的,15天以內需要成立清算小組開始進行清算,清算小組一般是由股東來組成,或者是有股東大會來確定組成的人員,如果逾期不成立清算小組的話,可以由法院來指定清算組成員進行清算。
四、公司解散后清算組成員如何定,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公司解散后清算組成員的確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guī)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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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2]《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2]《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五、個人如何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提前30天向單位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30天之后可以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存在法定過錯情況,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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