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申請不用告知了嗎
一、不予行政處罰需要告知嗎
要的,不予行政處罰案件應當出具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3種情況可以不予處罰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輕微并經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這3種情況都以當事人違法為前提,只是由于當事人符合法定的其他條件才不對其實施行政處罰。雖然工商機關未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但畢竟將當事人的行為定性為違法,當事人完全有理由認為工商機關對其行為性質的認定錯誤而進行復議或訴訟。即使當事人對工商機關的定性無異議,也不能排除當事人認為處罰程序失當的可能。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當事人有可能主張處罰程序失當造成當事人精神或物質利益受損。
因此,根據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即使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仍然有必要制作相關法律文書告知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
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
(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八條
二、不予以行政處罰需要處罰前告知嗎
1.要的,不予行政處罰案件應當出具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八條 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八條
三、行政處罰報告書和行政處罰告知書有什么區別?
1、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制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2、行政處罰告知書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3、由此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告知書最大的一個區別就在于,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個通知作用,如果對行政處罰告知書中的一些有異議,是可以拒簽并向上申請重新處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四、不予行政處罰要出具決定書嗎
1、不予行政處罰案件應當出具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
2、有3種情況可以不予處罰
1、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3、違法行為輕微并經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五、行政處罰會留案底嗎,行政處罰會留案底嗎
一、行政處罰會留案底嗎會有案底的,一般正常生活沒有影響,工作可能有影響,行政處罰在相應的執法機構會存有案底。其目的就是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有效防控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記錄的人的合法權利,幫助其順利回歸社會。二、法律依據目前我國已經著手建立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對犯罪人員信息進行合理登記和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并實現互聯互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上述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于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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