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企業財物如何賠償?
一、損壞企業財物怎么賠償
一、如果是故意損壞企業財物,應當按實際價值賠償。
二、如果是不小心造成的企業財物損壞,可以協商處理。如果企業有明確的損壞財物賠償制度,按制度規定賠償。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對于損壞企業財務的賠償,可以從員工的工資中進行抵扣,但是有具體的范圍要求。當勞動者因為自身的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可按照與勞動者簽署的勞動合同中的規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可以對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第三方評估予以確定。
引用法規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二、事業單位被開除人員有補償金嗎,要怎么賠償
1、為事業單位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三、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該怎樣賠償
員工造成公司損失,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引用法規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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