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違建,違建包括哪些建筑?
一、什么叫違建,違建包括哪些建筑
認定城市規劃區內的建筑物,應當經縣(區)規劃部門鑒定;農村規劃區內的房屋,鄉鎮政府應當將調查取證資料報縣規劃部門審查指導。違章建筑主要包括:
⑴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⑷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違章建筑違法可以強拆嗎?
對于違章建筑可以強拆嗎這個問題,在我看來,不論多長時間違章建筑都不能成為合法的,都會被強拆。違章建筑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筑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筑機關處理,并執行主管建筑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筑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違章建筑查報及拆除人員,于執行職務時,應佩帶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識別證;拆除人員并應攜帶拆除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筑機關,應于接到違章建筑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內,依建筑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筑機關應拆除之。三、違章建筑能否強拆?違章建筑能強拆嗎
對于違章建筑可以強拆嗎這個問題,在我看來,不論多長時間違章建筑都不能成為合法的,都會被強拆。違章建筑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筑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筑機關處理,并執行主管建筑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筑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違章建筑查報及拆除人員,于執行職務時,應佩帶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識別證;拆除人員并應攜帶拆除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筑機關,應于接到違章建筑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內,依建筑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筑機關應拆除之。四、城管來拆違章建筑合法嗎?
城管來拆違章建筑是合法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于城管對聲音建筑的拆除情況,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于違建筑的相關情況認定上,應當符合建筑拆除的相關標準。
五、如何判定是否是違章建筑,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批準范圍、施工的建筑物,其不合乎法律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違章建筑一般包括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筑,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筑,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建筑,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六、違章建筑的界定與處理是怎樣的?
違章建筑的界定與處理是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法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應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消除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予以沒收、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引用法規
[1]《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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