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標準未居住房屋,享受獎勵
一、你好請問房屋被拆遷,沒居住的拆遷補償有哪些
沒有居住了的房屋拆遷時如何補償拆遷非居住房屋時,貨幣補償金額如何確定?非居住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確定,不適用最低補償單價標準和價格補貼。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
100%。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
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
2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
80%。
3、拆除房管部門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
10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
80%。
4、拆除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宗教團體所有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
10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市場評估價×
80%。
拆遷非居住房屋時,貨幣補償金額如何確定?
二、房屋被拆遷有安置費的嗎
1、房屋被拆遷不一定有安置費。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2、一般說來,拆遷安置費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1、搬遷補助費;
2、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3、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4、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3、拆遷安置費標準的計算方法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為,搬遷補助費,加上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加上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注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三、你好問一下被拆遷房屋的用途和面積如何確定
被拆遷房屋性質和面積的認定是對被拆遷房屋進行估價的一個前置程序,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各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或者面積協商一致的,從其協商結果。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對被拆遷房屋的面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產測繪管理辦法》設立的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沒有設立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的,可以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房產測繪單位測算。
對拆遷中涉及的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的具體問題,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辦法予以解決。
委托拆遷估價的,拆遷當事人應當明確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包括用途)和面積。對房屋性質、面積認定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各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或者面積協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協商結果進行評估。
2、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對被拆遷房屋的面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房產測繪管理辦法》規定的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沒有設立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的,可以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房產測繪單位測算。
3、對拆遷中涉及的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的具體問題,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辦法予以解決。
四、房子賣掉后一個月,原房子被拆遷分得一千萬,可以提出情勢變更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房子賣掉后原房子被拆遷分得一千萬不可以提出情勢變更。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此問題中的情勢變動發生于房屋買賣合同已經因為清償而消滅之后,不成立情勢變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條
五、集體土地門面房拆遷的補償方法是什么?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定,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現行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條規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補償增加了對宅基地的補償和社會保障補償。修正案草案規定,征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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