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權益包括的部分有哪些,法律如何規定?
一、股東權益包括的部分有哪些,法律如何規定
包括下列部分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計算的股本金;
二、是資本公積,包括股票發行溢價、法定財產重估增值、接受捐贈資產價值;
三、是盈余公積,又分為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設施支出;
五、是未分配利潤,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利潤。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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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二、股東的權利具體包括哪些,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股東的權利包括知情權、資產收益權、參與決策權、選擇管理者權、監督管理者權、優先受讓權、優先認購新股權、退股權、訴訟權和代位訴訟權、決議撤銷權等。
《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三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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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四條
[2《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3《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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