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司的法人具有哪些利弊?
一、做公司的法人的利弊有哪些
1、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
3、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4、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法定代表人是有風險的,公司欠款不還,法人不需要承擔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因為法人不當行為產生的債務,法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受到刑事處罰。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法人必須交社保嗎,我想做公司法人需要交嗎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并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從上述中我們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就是企業,企業是不需要繳納社保的,企業只能給在該企業的員工繳納社保,因此,公司法人不需要繳納社保。這是對公司法人交社保嗎的回答。
三、公司法人能保釋員工嗎,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在我國許多犯罪者犯罪后,由于罪行較輕或調查機關在調查時發現與原有罪行不一致時,這時犯罪者可以通過保釋這一特殊行為取得自由權利。那公司法人能保釋員工嗎,都有哪些法律規定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四、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有怎樣的特征
法人是一種特定的社會組織,其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為特征,而是由個人聯合、集體聯合或者個人與集體聯合而建立起來的社會組織體,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區別。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公司法人的特點在于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為設立;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人不限,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類型法人及個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十六條,以取得利潤并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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