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自動離職嗎?
一、沒簽勞動合同,沒簽勞動合同,可以自動離職嗎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面臨一個信用風險,即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原達成口頭協議,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但如果用人單位最終沒有滿足勞動者的一定的需求,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部門舉報,而要求支付兩倍工資,所以企業為了減少經營成本和風險也應簽訂勞動合同。這就是沒簽勞動合同離職的解答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二、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如何證明勞動關系
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的情況下,可以采取以下憑證證明勞動關系(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引用法規
[1《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三、未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嗎
可以。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有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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