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可以承擔有限責任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一、一人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六十三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二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二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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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三條
[2《公司法》 第六十三條
[3《公司法》 第六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十二條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有什么利弊呢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利
一、經營自主權一人決定經營。
二、效率高。
三、經營靈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弊端缺乏股東間的制衡,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不容易區分。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五十八條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五十八條
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如何清償,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
對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債務,原則上應由公司以公司的財產來承擔,股東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但為了維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經濟秩序,我國《公司法》規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即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時,股東承擔連帶責任,而非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債權人利益的,也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四、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擔連帶債務嗎?
要的。不管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的設立、經營、變更、解散、清算、注銷等過程中,都需要嚴格按照公司法規定的相關程序進行,形成一套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同時設立公司須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章程公司才能得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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