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間辭職要賠試用期工資嗎?
一、如果在試用期間還沒辦理入職,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辭職,會有試用期的工資嗎
有工資。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只要試用期工作了,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不得拖欠。如果用人單位不給或者少給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仍不支付的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二、員工在試用期間辭職有工資嗎?
有工資的。《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717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