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一、責任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是有限責任公司規模較小,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一、拓展資料1、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規模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是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結合,公司運營上具有靈活性。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于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
3、有限責任公司指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4、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5、有限公司指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并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企業法人。
6、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公眾性強,通過發行股票融資,往往股東人數眾多,公司的決策也按持股票數量掌握話語權,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7、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
8、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二、有限責任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是什么?
關于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公司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3萬,股東人數不得多于50人,規模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是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結合,公司運營上具有靈活性,其設立、運作步驟簡單股份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注冊資本最低500萬,公司發起人可以2到200人,股東人數無上限限制,可以通過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公眾性強,通過發行股票融資,股東人數眾多。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二條
三、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區別,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
一、股東數量要求不同。
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為2人,最多為5O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沒有數量上的限制,股東上萬人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比較多的。
二、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
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籌集資金設立,不能尋求其他方式籌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人籌集資金,也可以向社會募集股份。
三、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
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內可以自由轉讓股份,對外轉讓時,須過半數股東同意,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所持有的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對于公司高層領導在公司成立一段時間內會限制轉讓,以保證公司的穩定。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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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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