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爽好舒服快h文皇上受_黄色的免费网站_啊v在线免费观看_女生舔男生的小鸡鸡

當前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正文內容

過錯推定

法律咨詢網2023-07-28 10:37:48損害賠償4
過錯推定

一、過錯推定是無過錯原則嗎

該原則產生于19實際下半葉,此時期因科技迅猛發展及政府權力擴張,造成公務活動帶來的一場危險情況隨之增加。在這種情況之下,即使政府活動不存在過錯,也可能導致公民合法權益的損害,而過錯原則對此損害的救濟顯得蒼白無力,為了彌補過錯原則之不足,因而便產生了危險責任原則,也叫無過錯原則。危險責任是“國家或公共團體及其公務員因行使公權力,執行公務,所形成之特別危險之狀態,致人民之權利發生損害,法律不評價其原因、行為之,而由國家負損害賠償之責任”。該原則的思想理論基礎依通說是社會連帶主義思想與公共負擔人人平等原則。無過錯原則有利于最大限度的保護受損害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所以此原則應為歸責原則之基本原則。

二、過錯推定是否特殊侵權?

是的。按照法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三、過錯推定的舉證方法

過錯推定原則原告只需要證明有違法行為,有損害事實,以及損害事實與違法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即可。
原告完成舉證責任后,法官直接推定被告有過錯,不要求原告提供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主觀過錯的證據,而是從損害事實的客觀要件以及它與違法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中,推定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
但是如果被告可以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被告可以免責。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599523.html

分享給朋友:
返回列表

上一篇:不當得利

下一篇:民事賠償

“過錯推定” 的相關文章

小孩在超市摔倒,超市責任幾何?

小孩在超市摔倒,超市責任幾何?

一、小孩在超市摔倒,超市有責任嗎 主要還要看超市的地板是不是很滑,如果顧客摔倒的確是超市的地板太滑造成的,根據《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

誹謗罪的定義,誹謗罪行為的追究 誹觸犯為的司法解釋

誹謗罪的定義,誹謗罪行為的追究 誹觸犯為的司法解釋

一、什么是誹謗罪,誹謗罪的司法解釋 1、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

執行通知書不執行的后果,有哪些規定

執行通知書不執行的后果,有哪些規定

一、執行通知書不執行的后果,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執行通知書不執行的后果是若是有能力拒絕履行的,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情節嚴重的,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可以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

了解旅游服務損害賠償范圍,了解旅游事故中的賠償主體

了解旅游服務損害賠償范圍,了解旅游事故中的賠償主體

一、如何確定旅游服務損害賠償范圍,旅游事故中的賠償主體有哪些 一、如何確定旅游服務損害賠償的范圍旅游服務損害賠償的范圍確定主要有兩種(一)約定賠償在旅游合同中對賠償范圍有約定的,如果發生了旅游服務損害,一般均應按照旅游合同的約定對游客加以賠償。如果旅游合同的約定顯失公平,作為受害方的游客有權要求撤銷...

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辦理按揭貸款需提供哪些資料?

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辦理按揭貸款需提供哪些資料?

一、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1. 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于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2. 購房協議書正本;3. 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4. 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

什么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哪些人可以作為監護人?

什么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哪些人可以作為監護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哪些人可以擔任監護人 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親屬;5、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二、沒有能力監護精神病人怎么辦,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沒有能力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