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貼咨詢
一、政府補助補貼是什么,補貼和補助的區別是什么政府補貼和財政補助的區別
政府補助補貼都是對于人群的一種幫助資金。1,目的不同,補助是作為補償工作條件或額外勞動力消耗的一種輔助性工資;補貼則是為了平衡職工工資水平與物價上漲而導致影響的一種福利性工資。
2,性質不同, 補助具有強制性,只要勞動者符合發放補助的條件,就必須無條件向職工發放;補貼的發放屬于一種福利性質,屬于用人單位自主經營權的范疇內。
3,是否計入最低工資標準不同,補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的計算中,是工資以外的特殊補貼;補貼是最低工資的一部分,不包括在補貼部分,工人的工資收入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二、土地承包國家有沒有政府補貼
不會有的。實際上,100畝土地只能是轉包,不可能是村集體直接分配的承包地。作為轉包人,除非轉包協議中約定可以拿到補償,不然是沒有權利領取補償的。依據依照我國《土地承包法》第三條的規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主體是家庭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的只是家庭的土地承包代表人。該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上是承包土地有沒有政府補貼的回答
引用法規
[1]《土地承包法》 第三條
[2]《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條
三、政府工作補貼有哪些規定
1、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人員。
2、鄉鎮工作補貼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補貼準則可根據鄉鎮情況和在鄉鎮工作時間等要數適當差別,并向要求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久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3、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調離鄉鎮工作職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鄉鎮工作補貼。
4、鄉鎮工作補站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薪水發放渠道解決。
5、各地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具體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按本通知限定結合當地事實上確定,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對薪水收入水平相對較高的鄉鎮可否實行鄉鎮補貼,由各省人民政府確定。
四、國有企業交通費補貼政策是如何制定的。
各個企業職工交通補貼由各個用人單位確定,企業的交通補貼,企業有完全自主權,國家沒有相應的要求。法律依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第六條 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和要求
(一)制度健全。企業應當依法制訂職工福利費的管理制度,并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批準,明確職工福利費開支的項目、標準、審批程序、審計監督。
(二)標準合理。國家對企業職工福利費支出有明確要求的,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沒有明確要求的,企業應當參照當地物價水平、職工收入情況、企業財務狀況等要求,按照職工福利項目制訂合理標準。
(三)管理科學。企業應當統籌規劃職工福利費開支,實行預算控制和管理。職工福利費預算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后,納入企業財務預算,按要求批準執行,并在企業內部向職工公開相關信息。
(四)核算規范。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當按規定進行明細核算,準確反映開支項目和金額。
引用法規
[1]《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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