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的人犯罪需負刑事責任
一、醉酒的人犯罪應負的法律責任
1、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后繼續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關調查顯示,2009年全國查處酒后駕駛案件31.3萬起,其中醉酒駕駛4.2萬起。
2、現行的刑法規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為的量刑標準。
3、2011年02月26,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將飆車、醉駕列入犯罪行為。修正案第二十二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4、綜上所述,醉駕吊銷5年怎樣減免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知酒后駕車違法,仍然駕駛車輛,造成事故的,一旦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醉駕屬于刑事處罰,不能說該就該,一經定罪,不能更改,對于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應當加重處罰。
二、醉酒的人是否應該負刑事責任?
對于這個問題,我國刑法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我國刑法第18條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那么是不是所有醉酒的人犯罪,都應當負刑事責任呢?這個就要結合以前我們介紹到的方式來審查了,首先看年齡,根據罪名來看滿沒滿14歲或者16周歲。其次再看他的精神狀況是否被鑒定為精神病患者。如果滿足其他法定條件,光是以喝醉酒來逃避刑事責任,那肯定是不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三、醉酒的人犯罪是否應當負刑事責任?
醉酒的人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醉酒不是法定的免除責任事由,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而且,醉酒也不是從輕處罰的理由,法律在處理時,會按正常的犯罪行為進行處理。我國《刑法》第18條第4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就從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醉酒犯罪應負完全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18條
四、醉酒人犯罪可以不負刑事責任嗎?
顯然不行。根據我國刑法第18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有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醉酒的人犯罪要負刑事責任。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584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