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車需要帶什么資料?
一、檢車時需要帶什么?
1、可以提前審車。需要攜帶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單位車輛還需要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條
二、車輛管理所車輛年檢需要帶什么資料?
辦理所需資料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2、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復印件。屬于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上簽注已納稅信息的,提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3、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5、屬于受托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還應提供《委托核發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原件。
6、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托書原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6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16條
三、汽車年檢需要什么資料?
攜帶證件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驗車人身份證、三角警示牌、滅火器。(處理車輛違章、車身不允許有改裝)二、證件說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分為正本和副本兩頁保單,驗車時需要提交保單副本,并且副本由年審機構給予收回。攜帶身份證是指誰開車去驗車就攜帶誰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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