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滯納金合法嗎
一、物業費滯納金是否合法,物業費拮納金合法嗎
您好,關于“物業費滯納金是否合法,物業費滯納金合法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收取滯納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滯納金,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滯納金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所謂法定性,是指滯納金是由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款項,個人和其他企業、團體都無權私自設立強制性,是指滯納金的征收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
二、物業費滯納金合法嗎?
收取物業費滯納金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如果合同中約定了業主逾期多長時間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滯納金,收取物業費滯納金是合法的,其余情況是不合法的。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進行約定?!段飿I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引用法規
[1]《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2]《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1]《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1]《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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