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的含義、表現和,具體的規定
一、名譽權的含義,表現和是什么,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名譽權的含義指的是公民或者是法人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通常表現形式的是誹謗,侮辱以及新聞報道嚴重失實,導致他人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民意權在上一般包含兩個公民名譽權和法人名譽權。
二、名譽權的法定含義是什么?
專業分析
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名譽直接關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嚴,它是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乃至其它社會活動的基本條件。
三、名譽權的法定含義是什么,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名譽直接關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嚴,它是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乃至其它社會活動的基本條件。【溫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問題,細節、證據不同,答案也會不同,建議咨詢律師,獲得專業解答!四、名譽權與肖像權一樣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名譽權和肖像權是不一樣的,雖然這兩種權利都屬于人格尊嚴權,但是侵權的構成要件是不同的,權利的主體、、客體和轉讓方式也存在差異,自然人即可以享有名譽權,也可以享有肖像權,而法人只能享有名譽權。
五、名譽權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一)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并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為人所實施的侮辱(體現為以不當的言詞評價、貶低和毀損相對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實”的真實性問題)、誹謗(體現為披露、散布虛假事實)、披露其隱私權(體現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護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為影響到社會公眾對受害人的評價時,才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害。作為認定毀損名譽的依據,侵權人僅僅只針對被侵權人,而未傳播給第三人,并不構成法律上的公開,行為只有公開進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權人的行為已經產生了社會影響,被侵權人的名譽受到損害。 (二)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從法理上講,對于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以上是侵害名譽權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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