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關于舊傷復發的條例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工傷關于舊傷復發的條例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工傷關于舊傷復發的條例是明確的規定的,如果存在舊傷復發的話,需要進行鑒定,然后對此進行工傷待遇的發放。在工傷復發這段時間停工留薪期內,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是不能夠變化的。
二、工傷員工離職后舊傷復發怎么辦
工傷員工離職后舊傷復發是可以申請進行認定的。實際上如果工作間的傷害發生之后需要治療的,可以享受到工傷醫療待遇,工傷復發的員工也是可以享受到工傷醫療救助的,但是必須要進行工傷復發認定。
三、工作導致舊傷復發是否構成工傷?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視同工傷,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殘或者自殺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
(一)項、第
(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
(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四、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需要鑒定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舊傷復發一般是不需要鑒定的。在我國的勞動者權益保護的規定中,工傷復發以后,要確認的是舊傷跟之前的工傷是否有關系,此時需要有用人單位的配合的,工傷復發后,也是要及時的進行賠償的。
五、舊傷復發申請的辦理流程、法律法規依據及注意事項
工傷舊傷復發的,職工或者職工近親屬以及所在單位等,應該向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鑒定申請,是否屬于工傷復發要以鑒定結論為準,如果屬于工傷復發,員工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包括醫療費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和傷殘輔助器具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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