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 工程質量除了問題誰的責任,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工程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最后有幾點需要溫馨提醒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二、建設工程質量的缺陷,承包人應當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如果建筑企業承建的工程質量不合格,相應地會帶來諸如工期延誤、費用增加、利潤損失等一系列的問題。在實踐中,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的不合格,也有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不合格。那么建設工程質量的缺陷,承包人應當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三、建設工程質量問題誰負法律責任?法律法規如何規定?
工程出問題一般由承包方承擔責任。但如果工程竣工后通過了驗收、質量沒有問題,事后在使用中出現泄漏的,只要沒有證據證明是施工時的問題,就不能追究施工人員的責任。責任應由造成事故的不當使用者、或是工程的維護者負責。
四、工程質量問題的法律規定
工程出問題一般由承包方承擔責任。但如果工程竣工后通過了驗收、質量沒有問題,事后在使用中出現泄漏的,只要沒有證據證明是施工時的問題,就不能追究施工人員的責任。責任應由造成事故的不當使用者、或是工程的維護者負責。
五、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責任追究的規定
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不良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并且其不良記錄,包括勘察、設計、施工、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監理等單位的不良記錄,應作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進行年檢和資質評審的重要依據。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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