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理賠原則是什么?
一、人身生命保險理賠原則是怎樣的
人身保險理賠的原則是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
2、主動、迅速、準確和合理的原則;
3、實事求是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二、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原則是什么?
一、過錯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的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確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時,以行為人是否有過錯為依據來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其包括如下1、過錯責任原則的構成要件。 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確定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時,其構成要求四個條件,即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有違法行為、有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這四個要件缺一不可。
2、主觀上有過錯是確定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構成的必備要件。 如果行為人的主觀上沒有過錯,就不能構成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即缺少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要件,即使行為人造成了損害事實,并且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也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 過錯責任原則適用于一般侵權行為。在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時,應當把過錯作為行為人承擔人身傷害賠償責任的根據。過錯責任的舉證責任由原告一方承擔,即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訴訟中原告要對自己的主張承擔全部的舉證責任,舉證不足或者舉證不能,將依法承擔敗訴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過錯推定 過錯推定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場合,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并據此確定行為人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其包括如下
1、過錯推定原則僅適用于法律規定的一部分特殊侵權行為
1、國家賠償責任;
2、用人者的責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致害責任、雇主責任和定作人指示過失責任;
3、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
4、物件致害責任;
5、醫療事故責任;
6、學生傷害事故責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機動車造成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人身損害的情形。
2、過錯推定責任構成要件。 在適用過錯推定原則確定侵權損害賠償時,其侵權損害賠償的構成仍須具備損害事實、違法行為、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這四個要件,只不過主觀過錯適用推定確定。但被告也可舉證來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從而免除承擔賠償責任。
3、過錯推定責任的舉證。 原告在起訴時只需證明一有違法行為,二有損害事實,三是損害事實與違法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即可。這三個要件的舉證責任完成之后,法官直接推定被告有過錯,不要求原告提供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主觀過錯的證據,而是從損害事實的客觀要件以及它與違法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中,推定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從損害事實中推定行為人的過錯,可以使受害人免除了部份舉證責任而處于有利的地位,因而更有利于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行為人也可以舉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而免責。訴訟中,被告如果證明不足或者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則推定過錯成立,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以上是人身損害賠償的原則
三、人傷保險的理賠
車輛保險的人傷理賠流程1、出險后應及時致電保險公司服務熱線,告知事故發生,理賠服務人員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提供咨詢和指導;
2、報案后請盡量與理賠服務人員保持聯系,以便我們更好地為您提供服務;
3、與事故有關的全部文件、單證應留存好,以免丟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索賠單證齊全,對屬于保險責任的,按照規定的時限,支付賠款;不屬于保險責任的,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內發出拒賠。
四、有什么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原則范圍是什么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歸責原則是處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基本準則。歸責原則主要包括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無過失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一)過錯責任。是指在確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時,以行為人是否有過錯為依據來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
(二)過錯推定。過錯推定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場合,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并據此確定行為人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三)無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只要有損害事實的發生,損害事實與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因果關系就要承擔責任的原則。
(四)公平責任。公平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和受害人雙方都沒有過錯,但由于損害事實已經發生,以社會公平觀念作為損害賠償的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地分擔損失的歸責原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五、我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原則范圍是什么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歸責原則是處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基本準則。歸責原則主要包括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無過失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一)過錯責任。是指在確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時,以行為人是否有過錯為依據來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
(二)過錯推定。過錯推定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場合,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并據此確定行為人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三)無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只要有損害事實的發生,損害事實與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因果關系就要承擔責任的原則。
(四)公平責任。公平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和受害人雙方都沒有過錯,但由于損害事實已經發生,以社會公平觀念作為損害賠償的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地分擔損失的歸責原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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