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籃施工高空墜物重罰賠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一、吊籃施工高空墜物重罰賠償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吊籃施工高空墜物重罰可參考如下賠償計算方式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3、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精神損害撫慰金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如果輕傷害造成了殘疾,還會有下列補償
9、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二、高空墜物誰承擔責任,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如果因高空墜物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就是業主來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三、有什么規定高空墜物的責任由誰承擔
1、高空墜物傷人并不是整棟樓都應當承擔責任,一般高空墜物一樓屬于免責。按實際情況,單純高空墜物,沒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責任問題。
2、但高空墜物造成侵權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3、另外,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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