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的間接損失是否賠償,法律是否有規定
一、產品質量的間接損失是否賠償,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產品質量的間接損失是賠償的。財產損失分為直接的財產損失,以及間接的經濟損失。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四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四條
二、產品質量間接損失是否賠償
應當賠償。財產損失分為直接的財產損失,以及間接的經濟損失。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撫恤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四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四條
三、產品質量問題損失如何賠償?
您好,關于產品質量問題如何賠償,首先根據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四、產品質量不合格,賠償損失怎么辦
關于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4條的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引用法規
[1]《產品質量法》 第44條
五、產品質量損害賠償是什么意思?
我來說一下產品質量侵權損害賠償范圍是什么吧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損害賠償應當包括下列費用 一、人身損害賠償1、醫療費;
2、治療期間的護理費;
3、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4、交通費;
5、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
6、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7、殘疾賠償金;
8、受殘疾人撫養的人所需的生活費;
9、造成死亡的,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死者生前撫養的人的生活費;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 二、財產損害賠償
1、將損害財產恢復原狀;
2、將損害財產折價賠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賠償。 受害人向生產者、銷售者提出損害賠償的時效期限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超過二年時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缺陷產品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請求賠償權,自該產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時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時止,如果該產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發生之日超過十年,受損害人的請求賠償權喪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損害人仍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生產者或銷售者承擔賠償范圍包括
1、 人身損害的賠償范圍。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產品缺陷造成受害者人身傷害的,侵權人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 第二,造成殘疾的,還應支付殘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 第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應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
2、 財產損害的賠償范圍。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權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權人應當賠償損失。由于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銷售者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不必承擔賠償責任。這種過錯是一種推定過錯,銷售者負有舉證責任,否則不能免除賠償責任。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處理 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是指產品制造者、銷售者對因制造、銷售或者提供有缺陷產品,致使他人遭受財產、人身損害所應承擔民事責任而引起的損害賠償糾紛。 產品質量損害賠償關系的權利主體不僅包括產品消費者,還包括因缺陷產品受到損害的第三人,如產品購買者或使用者的親屬、鄰居或其他人。 產品質量損害賠償關系的義務主體主要指產品制造者和銷售者。這里的產品制造者和銷售者是廣義概念,制造者包括零部件制造者和成品制造者,銷售者包括產品批發商和零售商。 產品制造者和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必須滿則三個客觀條件
1、產品質量存在缺陷;
2、造成他人財產或者人身損害;
3、 產品質量存在缺陷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根據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的補償原則,侵害人應對受害人受到的損害,賠償實際和全部的損失。實際損失是指損害實際造成的損失,不包括受害人預測、設想而實際并未發生的損失。全部損失是指受害人因產品質量缺陷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和間接損失及可得利益的損失等。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通常包括過錯責任原則和嚴格責任原則。
六、因產品質量引發的糾紛,當事人是否有權選擇商品質量問題索要賠償?
專業分析
你有權選擇商家或生產廠家之一索要賠償。一方面,生產廠家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和第4條第6項分別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就產品質量引發的糾紛,實行的是舉證責任倒置,只要生產者不能證明損害與自身無關,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正因為生產廠家不能提供證據證明電瓶車自燃是由于你的故意或過失行為所致,也不能證明該自燃事件存在其他免責事由,即應承擔賠償責任。更何況你當時并不在現場,應該不存在使用不當行為。另一方面,你具有索賠選擇權。產品質量法第43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于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于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也指出:“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即雖然舉證責任在于生產廠家,但你可以按照有利于索賠的原則,選擇商家賠償。
引用法規
[1]《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2條和第4條
[2]《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43條
[3]《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3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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