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締約是什么意思?
一、有效合同締約指的是什么
有效合同締約是指一個合同的是完備、合法,完備就是看的全面、合法就是看各條款是否在法律規定范圍內。一般有了雙方或多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二、有效合同締約指的是怎樣的
有效合同締約是指一個合同的是完備、合法,完備就是看的全面、合法就是看各條款是否在法律規定范圍內。一般有了雙方或多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三、合同是什么,合同是指什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其特點是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所實施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和宗旨。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由于合同是合意的結果,因此,它必須包括以下要素第一,合同的成立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當事人。第二,各方當事人須互相作出意思表示。這就是說,當事人各自追求自身利益出發而作的意思表示,雙方的意思表示是交互的才能成立合同!第三,各個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就是說當事人達成一致的協議。協議一詞,在民法中有時作為合同的同義語,也可以指當事人形成的合意。由于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產物,因此當事人只有在平等、自愿基礎上進行協商,才能使其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如果不存在平等自愿,也就沒有真正的合意。一、轉讓協議怎樣寫有效
轉讓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標的物的轉讓事項所達成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簡單來說,合同就是兩個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轉讓合同也不例外。轉讓合同是為雙方合意簽訂的,只要雙方同意并簽字(蓋章或者手印),合同即生效(不包含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并受法律保護。當然如果有見證人作證更好,或者可以找公證處公證一下。
合同的可包含以下幾方面
1、雙方姓名、住址等;
2、轉讓財產的清單、數量、價格、總額;
3、付款方式;
4、轉讓日期;
5、其他相關問題;
6、出現糾紛時如何解決(仲裁或者訴訟等);
7、相應附件。
二、私人與公司簽訂合同還要蓋手印嗎
一般情況下,自然人需要簽字按手印,公司需代表人簽字后蓋章。但若合同已經在實際履行中,則是否按手印并不會影響到合同的效力。
如果是雙方協商自愿簽署,只簽字就可以,不用按手印,屬于有效合同。
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由此可見,合同本質上是一種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著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勞動合同生效,是指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時間。在我國,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凡屬不需鑒證或公證的,自合同簽訂之日即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這時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同一時間。另一種是勞動合同訂立后,按照國家規定需鑒證或當事人約定需公證的,當事人應將合同送交法定勞動合同鑒證機構或公證機構進行鑒證或公證,合同自鑒證或公證之日起生效,這時合同的生效時問顯然晚于其成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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