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受到威脅怎么辦
一、孩子在學校受到威脅怎么辦
可以報告老師和校長,后果比較嚴重的話,可以考慮報警處理,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對對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節嚴重者會按照尋釁滋事罪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被侵權人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有實際損失并能證明損失與侵權人行為之間存在因果聯系的,也可以主張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二、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推到受傷了,該怎么處理,學校有責任嗎
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推到受傷了應當找推倒孩子的同學的家長賠償,如果學校不能證據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則需要也需要承擔責任,可以要求學生家長和學校同時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三、小孩子在學校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您好,針對您的小孩子在學校受傷,學校有責任嗎問題解答如下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第四十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造成孩子人身損害的同學父母應負責賠償,但是學校也應當承擔責任。因為孩子正在上體育課,學校老師應當在現場指導學生們進行器械使用。而您孩子的老師離開了操場,疏于對學生管理,因此學校也要承擔責任。希望以上關于孩子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有責任嗎的回答能幫到你。
引用法規
[1]《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九條
[2]《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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