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是否有效?
一、認定工傷決定書后,工傷認定書是否有效
您好,可以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后,再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具體幾級傷殘以鑒定結果為準,最后,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有工傷保險的,除社會保險部門支付勞動者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傷殘鑒定費等等外,用人單位一般需要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交通費等等費用,沒有工傷保險的,全部由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具體賠償金額需要結合勞動者月工資、工傷休息時間等等確定。這就為大家解答了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工傷這個問題,
二、工傷認定書丟了怎么辦,工傷認定書丟失怎么辦
在實踐中,用人單位在拿到工傷認定書后,如果對工傷認定無異議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但是如果工傷認定書丟失了怎么辦呢人社局《工傷認定決定書》等相關檔案會保存一定年限的,工傷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丟失,并不影響工傷已經認定的事實,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到作出認定決定的人社局工傷保險科復印,加蓋印章仍舊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其次,復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進行過工傷認定的資料都有相應的記錄。一般來說,工傷認定書丟失無需太過擔心。
三、工傷認定書沒下來怎么辦,工傷認定書還沒下
工傷認定書沒下來不能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因此不能。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規
[1]《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四、工傷認定書,企業有權拒收工傷認定書嗎
是指職工因工受傷后,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后出具的法律文書,以此證明該職工是因工受傷。想得到工傷認定書需先到你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以上就是工傷認定書的答案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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