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只憑轉賬記錄,信用卡刷的,現在不想還錢,起訴有用嗎?訴訟費怎么付?
一、借錢只有轉賬紀錄,信用卡刷的,現在不想還錢,起訴的話有用嗎?訴訟費怎么付
你好 關于欠款不還,建議及時收集相關欠條,銀行轉賬等證據1、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大人信用卡欠錢不還,銀行起訴后,還錢了,影響小孩讀書嗎
拖欠信用卡的錢還不上被起訴,不會影響到期兒童的正常就學,但是在法院判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就不可以上學費較高的學校了。根據《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準許。擴展資料
《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八條 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進行。第九條 在限制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費令;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第六條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圍內及時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費令。
引用法規
[1]《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1]《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八條
[2]《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九條
[3]《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
三、欠了錢分期還款,持卡人使用了信用卡欠款每月還點會被起訴嗎
如果債務人有足夠的資金,但是卻沒有償還,多半是因為合同上有誤會或者糾紛,通過法院判決,這種類型的欠款是可以追回的。 還有一種情況是債務人是有資產的,但是不能變現,這時候要積極要求對債務人財產進行保全,以免債務人進行資產轉移,最后執行的時候債務人已經沒有了任何可執行物。 以上兩種情況都是可以拿回錢的情況,還有一種情況是很難追回欠的錢的,那就是債務人確實沒有錢,所以即使法院判決了,債權人也申請了強制執行,但是債務人無力償還,法院也只能中止執行。 那么是不是債務人如果沒錢了,就不用起訴了呢?當然不是這樣,只要有欠債,就要起訴,這是因為按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是兩年,而且強制執行并不需要申請人預付執行費用,所以能早點起訴并執行,是保障自己權益的重要手段。 即使是申請執行后,債務人沒有錢執行,執行法院在執行程序后的五年內,都會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并將查詢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 另外,執行程序結束后,我們發現債務人有新的財產,可以申請恢復執行,恢復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如果認為債務人已經沒錢了,起訴也是白費力氣,那等到有一天你發現債務人有錢,但是債務已經過了訴訟時效,那時候就后悔莫及。
四、借款時沒有約定利息,還能索要利息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所以,可以要求你朋友按照銀行同期利率支付超過還款日期期間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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