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是否必要是擔保人?擔保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一、擔保人必須是擔保人嗎,擔保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也就說說,保證人作保證時,是以個人信用為債務人作擔保;而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以某財產作為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的行為,也就是說,擔保是以設定物作擔保的。不過,擔保人又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保證人,因此擔保人又包括保證人。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二、擔保公司設立的條件有哪些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全文》第九條規定,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具備持續出資能力的股東。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合格的從業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七)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引用法規
[1]《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全文》 第九條
三、擔保公司新設立需要什么條件?
1、設立信用擔保機構注冊資金不得低于5000萬元,其中實物不超過20%;
2、從事擔保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國家發改委認可的從業資質,或具有2年以上從事金融業務的工作經歷。主要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5年內無經濟犯罪記錄;
3、有科學、規范的風險控制制度和相應的內部風險控制機構;
4、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5、經營范圍不得涉及銀行及非銀行的金融業務;
6、不得以會員制募集擔保資金;
7、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
總的來說,不管是債權人還是擔保人,都必須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維護合法權益。在要債的過程中對債務人進行非法拘禁,強行闖入債務人家中,強行把債務人家里面的這些東西全部拿走,諸如此類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四、擔保公司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一)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實收貨幣資金應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從事再擔保的擔保機構實收貨幣資金應達到1億元人民幣以上;跨省從事擔保業務應達到實收貨幣資金2億元人民幣以上。(二)發起人無犯罪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有專職技術從業人員。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人員制度。
五、擔保合同依法能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個1、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的情形。
3、合同的和形式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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