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上的住址變更,房產證上的地址將面臨什么?
一、戶口本上住址變了,房產證上的地址怎么辦
兩者是無關的,戶籍信息應以戶口本登記的為準1、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6條的規定,每個公民都可以在一個常住戶口所在地登記為常住人口,符合條件的前提下,戶口是可以遷移的;
2、當事人的房屋所有權,以房屋產權登記證上登記的準,與戶口所在地是無關的。
引用法規
[1]《戶口登記條例》 第6條
二、戶口本地址和房產證地址不一致會影響異地辦理身份證嗎
一、身份證地址和戶口本地址不一致,不影響異地辦理身份證。
由于公民并不及時更新身份證,是會出現身份證地址和戶口簿地址有差的情況,但是對身份證辦理影響不大;公民申請辦理身份證,是會按照戶籍系統上面的地址資料為準辦理的,因此公民只需要提供有效的戶口簿原件或者居住證就在異地身份證辦理試點異地辦理身份證。
二、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0安0機0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三、辦戶口需要房產證嗎辦房產證需要戶口本嗎
1、落戶是需要房產證原件的,如果沒有暫時沒有房產證的話已經備案了的購房合同也是可以的,落戶必須提供足以證明產權的材料。另外落戶多數城市不是只要有房產就行了,不要忘了還要符合當地的落戶政策,如果沒有滿足落戶條件的話有房產也是不可以落戶的。
2、辦理房產證需要戶口本,因為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購房者身份證明,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用戶口本,除了戶口本還需要其他的材料,比如購房合同、契稅完稅或減憑證等
四、身份證掉了,補辦身份證,在外地,沒戶口本有戶口照片可以補辦嗎
1、異地補辦身份證,沒有戶口本,不能辦。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
[1]《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第十二條
五、新房辦理房產證需要戶口本嗎
你好,對于房產證需要戶口本嗎的回答如下。辦房產證是否需要戶口本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有的地方需要(例如廣州),有些地方不需要(例如桂林),不過辦房產證主要需要的資料如下 (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四)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五)因購房者的不同情況,需要準備的資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1、當購房人已婚準備,準備的資料如下
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2、當購房人為單身,準備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3、當購房人為單位,準備的資料如下 房產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于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六、在外地身份證掉了,辦證是否需要戶口本
1."臨時身份證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外地是不能辦理臨時身份證。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第九條 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第十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規定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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