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的違約行為有哪些?
一、請問一下二手房交易中的違約行為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違約行為如下1、合同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
2、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比如延遲交房、延遲付款等違約行為。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提出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二、二手房交易違約行為是有哪些
1、二手房交易違約行為有房屋產權不明確;房屋質量不合格或與合同要求不一致;訂立定金不退的霸王條款;一房多賣;房屋被限制交易;中介公司暗箱操作等。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三、二手房房東方違約需要請律師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如果雙方對違約條款協商一致,那么不需要請律師;如果雙方未協商一致或不愿意協商,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起訴流程不熟悉的,可以請律師代為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四、二手房買賣違約金賠付標準,二手房交易違約金怎么算
違約金應占合同總金額的多大比例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關于房屋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中介通常將違約金約定為總房價的20%。很多人以為違約金最多只能約定為20%,其實純屬誤讀。我國的《》中規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并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協商確定。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是否可以主張全額違約金 二手房買賣合同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有時由于合同文字不嚴謹或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情況,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更高額的違約金,這其實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違約方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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