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開庭后多長時間出裁決書,勞動仲裁審理后多久
一、勞動仲裁開庭后多長時間出裁決書,勞動仲裁審理后多久
勞動案件是立案后45天內結案,疑難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開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二、我老鄉申請仲裁了,勞動仲裁調解時間多長后開庭
第一、勞動仲裁必須要做出裁決。
第二、《勞動爭議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的規定,加上審理立案的五天時限,仲裁庭對勞動爭議的案件必須在50天(最長65天)內裁決;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三、勞動仲裁開庭后,多久會裁決
對于勞動仲裁開庭后,多久會裁決這個問題,解答如下關于勞動仲裁開庭后多久結案問題可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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