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擔保人,免除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作為擔保人,免除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在我國我們一直都是有著傳統優良品德,樂于助人就是其中一種,朋友需要幫忙時我們也應施以援手,但有一種忙可要謹慎地幫,那就是朋友借款時,替他擔保。作為擔保是需要承擔起法律責任,那么免除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二、擔保責任的免除條件有哪些呢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于以下情形,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依法免除1、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一般責任保證中,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4、連帶責任擔保中,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5、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需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條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條
三、請問一下關于擔保人免除責任的情況有哪些
擔保人免除責任的情形包括1、還勸人放棄擔保物權;
2、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
3、主債權消滅;
4、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債務。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第三百九十一條規定,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四、想了解一下對于擔保人免除責任的情況有哪些
擔保人免除責任的情形包括1、還勸人放棄擔保物權;
2、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
3、主債權消滅;
4、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債務。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第三百九十一條規定,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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