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和法醫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回避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一、審理刑事案件時律師與法醫需要回避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在審理刑事案件的時候,律師跟法醫當然不需要回避,事實上,刑事案件中的回避制度根本不適用于律師和法醫。在審理刑事案件時,如果審判人員和案件的當事人是近親屬關系或者案件的審理結果和審判人員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諸如此類的情形,需要主動回避。
二、監察委員就業回避律師的規定是什么,法律規定是什么
監察委員就業回避律師的規定是所辦理的事項與本人或者近親屬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情況之下,應當回避。并且根據我們國家相關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勞動保障監察員在進行調查檢查的過程當中是不能夠少于兩人的,同時是需要佩戴標志并且出示證件。
三、偵查階段律師可以請求回避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案件進入偵查階段,律師是可以請求回避的,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不需要回避,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審理階段,與案件當事人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不能參與審理,要進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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