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土地使用證需要誰去?辦理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辦土地使用證需要誰去,辦理的流程是怎樣的?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二、土地使用證需要辦理嗎?
需要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受理申請材料、審核材料、校準登記、頒發證書。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三、辦理土地證需要什么材料?
關于辦理房屋土地證需要什么材料的問題,需提供一下資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記申請表。1份(申請人在窗口領取填寫并加蓋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價格審批。(復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1份,其中分層分戶平面圖2份)
4.申請人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5.換購房登記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權證原件。
6.屬共有產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產權證。(復印件1份)
四、想要回隔壁的土地,土地證還有用嗎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該項是不會有賠償的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36條的限定,耕地是不能用于非鄉下建設(建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限定
第三十六條非鄉下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能夠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私行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36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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