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37天又延長60天,會被放人嗎?
一、拘留37天又延長60天會放人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可以批準逮捕,那么就不會放人了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二、刑事拘留是37天嗎
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三、拘留37天后能保釋嗎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您好,交了保釋金,還是有可能會被拘留,原因如下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取保候審的嫌疑人違反以下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就是如果違反,基本上就是被拘留)1)未經執行機關即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以上是被拘留37天能保釋嗎的回答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四、被刑事拘留37天后具體會怎樣,規定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37天后,可能出現的情形有1、事實清楚,證據充足,經檢察院批準逮捕。
2、沒有證據證實或證據不足以證實其所涉的罪行,應當釋放。
3、針對沒有逮捕必要和證據不足,需要繼續偵查的可能會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五、拘留37天后會放人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拘留37天后會放人嗎?”的解答如下【法律意見】
被刑事拘留37天,檢察院也沒逮捕,公安局也沒放人的情況,屬于違法行為,可以進行向上級部門舉報。一般刑事拘留最長時間為30天,加上提請檢察院批捕時間為7天,共計37天。這不包括押解途中的時間和一些鑒定的時間。最遲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從第二天算一天。在這期間不放人的,就會逮捕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如取保候審。刑事拘留,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F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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