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的認定什么是非法經營非法經營行為的認定非法經營刑釋后怎么維權?
一、非法經營罪的認定,非法經營罪的認定,什么是非法經營
、本罪的刑事違法性與其行政違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在我國目前行政經濟法規不很健全的情況下,考察某一經膏行為是否違反國家規定,一定要把國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對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締的,要因勢利導,使其向有利于社會的方向發展,不要輕易作犯罪處理。2、本罪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于故意,對于因不知其為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的,不認為構成本罪,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行政處罰。
3、本罪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為起點,并且要結合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為,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后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二、非法經營罪的解釋,非法經營罪如何認定
1、本罪的刑事違法性與其行政違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在我國目前行政經濟法規不很健全的情況下,考察某一經膏行為是否違反國家規定,一定要把國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對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締的,要因勢利導,使其向有利于社會的方向發展,不要輕易作犯罪處理。
2、本罪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于故意,對于因不知其為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的,不認為構成本罪,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行政處罰。
3、本罪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為起點,并且要結合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為,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后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三、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如何認定是否構成非法經營
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作為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恪盡職守,認真經營,使國有企業資產保值、增值;作為國有公司、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負有對自己所在的公司、企業的忠誠義務,應當代表其所在的國有公司、企業的利益。如果這些人員自己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在公司、企業同類業務,不僅不能搞好其所在公司、企業的工作,更為重要的是由于其所擔任的重要職務,必然會損害其所在公司、企業的利益,使其所在的公司、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為此,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一規定,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具有以下特征1.構成本罪的人員只限于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所謂“利用職務便利”是指行為人利用自己在國有公司、企業任董事、經理,掌管材料、物資、市場、計劃、銷售等便利條件,自己另行設立公司、企業,或以親友的名義設立公司、企業,實際上是國有公司、企業董事、經理自己直接經營,或者在他人經辦的公司。企業中入股進行經營與其所任職的國有公司、企業同類的業務。由于行為人自己所經營的業務與他在國有公司、企業所經營的業務在產、供、銷、市場、物資、信息等方面有密切聯系,有可能使其利用其所任職國有公司、企業的人力、資金、物資、信息資源、客戶渠道或者為自己經營的公司、企業謀取利益,從而與自己所任職的公司、企業形成不正當競爭,損害國家利益。
3.國有公司、企業董事、經理的非法經營行為,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數額巨大”,是指通過上述手段,獲取了大量非法收入,國有公司、企業由此遭受重大損失。具體達到多大數額屬于數額巨大,應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加以明確。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的規定,國有公司、企業董事、經理犯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獲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上就是關于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如何認定的回答。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719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