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礙適用侵權糾紛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排除妨礙適用侵權糾紛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排除妨害屬于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適用于侵權糾紛。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二、排除妨礙適用于侵權糾紛嗎
排除妨害屬于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適用于侵權糾紛。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四、相鄰權糾紛和排除妨害糾紛屬于什么糾紛相鄰權糾紛排除妨害訴訟費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最高不超過5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爭議標的不超過10000元的,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續費;爭議標的超過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續費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下列規定標準分段收取
爭議標的額收費標準
1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5%
1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4%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3%
1000001元至10000000元的部分2%
10000001元以上的部分1%
上述是相鄰權糾紛排除妨害訴訟費的相關標準
五、土地排除妨害糾紛可以仲裁嗎侵占土地排除妨害糾紛
《民訴解釋》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反訴的當事人應當 限于本訴的 當事人的范圍。”
“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于相同法律關系、訴訟請求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或者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于相同事實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
“反訴應由其他人民法院專屬管轄,或者與本訴的訴訟標的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無關聯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訴。”
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關系糾紛的前置程序,對勞動仲裁不服的才能通過法院訴訟解決。所以,勞動關系糾紛和民事案件的排除妨害要分別處理。
侵占土地排除妨害糾紛解決方法是單獨進行勞動關系確認的勞動仲裁,仲裁后單獨去法院解決排除妨害問題。
引用法規
[1《民訴解釋》 第二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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