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人身損害索賠需要做哪些鑒定
一、人身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需要做哪些鑒定
您好,針對您的人身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需要做哪些鑒定問題解答如下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規定了人身損害賠償的基本項目,這就是: 第一,造成一般傷害的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二、造成人身損害需要賠償哪些費用,具體相關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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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三、人身損害賠償是什么,人身損害賠償的種類
相關法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是什么,人身損害賠償的種類”的解答如下人身損害賠償,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要求賠償義務人以財產進行賠償的侵權法律制度。人身損害的原因,可以分為一般侵權人身損害、特殊侵權人身損害、產品損害、交通事故損害、醫療損害、環境污染損害、高度危險作業損害、飼養動物損害、工傷損害、物體損害和意外事件損害幾種類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四、山東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您好,幫您了解的,對于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怎樣有如下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受害人先后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后故意拖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后另行起訴。
五、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是什么,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人身損害賠償,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要求賠償義務人以財產進行賠償的侵權法律制度。人身損害的原因,可以分為一般侵權人身損害、特殊侵權人身損害、產品損害、交通事故損害、醫療損害、環境污染損害、高度危險作業損害、飼養動物損害、工傷損害、物體損害和意外事件損害幾種類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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