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廣告屬于要約邀請還是要約邀請?
一、尋找丟失手機的懸賞廣告屬于要約邀請,還是要約邀請?
你好,關于尋找丟失手機的懸賞廣告屬于要約邀請嗎的問題,解釋如下普通廣告屬于要約邀請懸賞廣告屬于要約.我們不妨通過以下比較著來說第一,含義上的區別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提出條件,望對方接受的意思表示.辨證的講若對方變更了要約人的條件,則構成反向要約,原來的要約視為失效.要約邀請是希望對方向自己提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可以這樣理解,要約邀請提出的不是具體條件而是意思表示(想法)第二,后果上的異同普通廣告基本上都是在價格數量質地都沒限制的范圍內希望對方購買(有意向則需要再談)屬于要約邀請.懸賞廣告一般是對指定行為的承諾,承諾的條件一定,要求對方行使特定的行為,對方只要完成則合同成立.另注對于懸賞廣告有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單方行為說.單方行為即使該法律行為成立,構成相應的法律關系.一種是合同說,合同說屬于要約,完成行為則構成承諾,合同成立.形成法律關系這個是你在提出這個問題時候先認可的學說.贅述了好多,只是希望大家能夠系統的理解這個問題.
三、要約要約邀請的不同是啥
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上的責任。
2、目的不同。要約后,一旦相對人作肯定答復,則合同成立;要約邀請,則不是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目的,它只是喚起別人向自己發出要約或使自己能向別人發出要約的行為。
3、是否明確具體。要約必須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條款。而要約邀請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條款。
4、針對對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約針對是對象明確而具體,而要約邀請的對象則一般是不特定的大眾。
四、要約的邀請和要約的不同
1、意義不同要約邀請是指一方邀請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而要約是一方向他方發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表示不同要約邀請不是一種意思表示,而是一種事實行為。要約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
3、承擔責任不同要約邀請只是引誘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在發出邀請要約邀請人撤回其中邀請,只要未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邀請人并不承擔法律責任,以下四個法律文件為要約邀請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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