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人身損害訴訟時效是多久,民事人身侵害訴訟時...
一、民事人身損害訴訟時效是多久,民事人身損害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而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規
[1《民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二、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有多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
《民通意見》第168條“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人身損害案件該規定的文義解釋,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發生的當場受傷,故大多數人據此認為訴訟時效期間應自事故發生日起算。因此,人身損害事故發生當日作為訴訟時效的起算日,是被普遍接受和適用的方式之一。又《民通意見》第140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之規定,訴訟時效中斷有三種法定事由1提起訴訟; 2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一方同意履行義務。
引用法規
[1《民通意見》 第168條
[1《民通意見》 第1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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