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假貨的法律后果及處理方式
一、售賣假貨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售賣假貨,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依法處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單處或者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并處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溫馨提示】并不是每種情況都是客觀一致的,一個同類型的答案能夠解決我們遇到的85%法律風險。但真正的解決方案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復雜的情況下,建議盡快咨詢專業律師,獲得針對性解答!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1]《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二、網上買到假貨應怎么處理,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1、如果你在簽收的時候就看出來是假貨,建議大家直接拒收商品就可以了。一旦簽收之后退款不如直接拒簽省事。收到貨后如發現是假貨,先跟賣家協商退款。
2、如果賣家不同意退款,就要盡可能的收集有關假貨的證據。
3、如果在網上買到假貨,賣家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交易平臺作為第三方,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明知店鋪的欺詐行為而無作為,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溫馨提示】遇到法律問題,有81%的當事人第一時間通過搜索與學習基本法律知識來了解問題的可能風險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糾紛,遇到法律問題及時找專業的律師咨詢,點擊咨詢按鈕快速找到最合適、可靠的律師,能夠降低該問題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見法律風險。
三、賣假貨多少金額算詐騙,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賣假貨屬于詐騙,超過三千元以上就構成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到大家。謝謝!
【溫馨提示】遇到相似問題不要慌,點擊咨詢快速找到專業、合適的律師,
1對1深度溝通法律需求,
3~15分鐘獲得解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四、賣假貨算合同詐騙罪嗎,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賣假貨不算合同詐騙罪,算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主觀方面表現為犯罪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且銷售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情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五、賣假是什么罪,賣假是什么罪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賣假是什么罪,賣假是什么罪”問題回復如下賣假藥是屬于違法行為涉嫌銷售假藥罪。是否判刑是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依法判決量刑來決定的。如何定義假藥根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禁止生產(包括配制,下同)、銷售假藥。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三)變質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六)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引用法規
[1]《藥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706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