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快遞丟失、信用卡刷卡、程序管轄、訴訟收取標準及律師函法律效力問題
一、法律規定快遞丟了怎么辦
1、快遞丟了的處理方式是
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引用法規
[1]《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七條
二、信用卡被人刷刷了,律師不給我辦,怎么辦
1 你自己的責任逃脫不了,因為卡是在你手上丟失的,而且丟失后你沒有即使發現并掛失。
2 要看刷卡金額多少,有的銀行刷卡金額超過,商家有義務核對卡主證件確認是本人。
3 這樣的問題,不管處理結果如何,三方(客戶 銀行 商家)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要彌補你的損失,就必須損害另外兩方的利益。最完美的結局當然是盜卡者被抓獲歸案并追回經濟損失,如果無法做到,三方協調責任的時候以簽訂的相關約定為處理原則,如你和銀行簽訂的信用卡使用約定,銀行于商家的約定,商家于消費者的約定,在無法確定另外兩方有明顯過失的時候(比如大額消費商家應該核實刷者證件,但商家沒有這樣做),你基本上無法讓他們來分擔你的損失。這種事,如果要用上法律途徑解決,吃虧的肯定是作為消費者的個人,另外兩家一般都有龐大的企業律師隊伍撐腰。 建議
1 給信用卡設置密碼,刷卡金額達到一定數目時要輸入密碼。
2 開通余額變動的手機短信提示,這樣可以及時發現卡被盜用,有助于減少損失。
三、沒收程序管轄法院是誰,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沒收程序管轄法院是一審的法院,沒收財產的判決一般都是法院執行的,如果必要,可以和公安機關一同執行,財產案件一般是第一審的人民法院負責裁判執行的機構執行的,不一定是中級法院。
四、接到律師函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接到律師函的,當事人應當先清除糾紛的重點,可以找到對方進行協商,然后簽訂相應的協議并且盡快履行。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如果當事人收到了律師函但是仍然不予理會的,則對方可能會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函是表明糾紛的一方已經對雙方間的糾紛準備訴訟到法院的一個提前告知,其本身不會產生法律后果,只會起到一種警示作用。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
[3]《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五、常德找律師訴訟收取標準是多少
(一)代理刑事訴訟案件1、偵查階段
1000-10000元/件。
2、起訴階段
1000-10000元/件。
3、審判階段一審
2000-20000元/件。
二審
2000-30000元/件。
4、死刑復核階段
2000-20000元/件。
5、擔任刑事自訴案件的原告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
2000-20000元/件。
(二)代理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的,每個審判階段依照爭議標的,在規定的比例幅度內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 收費標準
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
1500-3000元/件
10-100萬元(含100萬元)
3-
4%
1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
2-
3%
1000萬元以上
1-
2%
(三)擔任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的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1500-10000元/件
涉及財產關系的比照第(二)類案件,每個審判階段依照爭議標的,在規定的比例幅度內分段累計收費。
(四)代理訴訟案件的申訴和執行,依照上述三種案件類型、審判階段或標的大小收費。
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情減免收費。案情復雜或影響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標準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其中代理第(一)類案件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5倍,代理第(二)類案件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
六、收到一封沒有蓋章的律師函,怎么辦,有法律效力嗎
1、律師函是表明你的糾紛對方已經對你們之間的事情準備訴訟到法律的一個提前告知。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師函之后與對方協商一下如何解決。可以拒簽律師函,甚至可以不與對方律師會談,但這可能會令到自己下一封收到的,是法院傳票。律師函本身不會產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種警示。
2、律師函一般被視為訴訟威脅,有可能是當事人為了取得談判優勢而向對方施壓,逼迫對方主動求和也有可能是當事人對沖突解決喪失信心,而發出的訴訟預警。當然,其中也可能包含當事人或者律師向對方刺探虛實、誘惑信息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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