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的法律效力與保密法規定探討
一、《招標文件保密問題法律規定與實踐探討》
在招投標活動中,無論是招標文件還是投標文件,都需要保密,不能違法對外泄露。招標文件需要寫明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關于招標文件需要保密嗎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二、"保密協議未支付保密費,協議是否有效,法律規定有哪些?"
簽訂保密協議沒有給保密費,協議有效。不支付保密費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是如果單位對勞動者提出了競業限制要求的,則如果單位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主張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三、"保密協議的法律效力探究保密協議具體規定有哪些?"
保密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的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將保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將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保密協議的最主要的作用是保護信息提供方的商業秘密。就算是不簽署保密協議,員工泄露秘密也是會受到懲罰的。那么,保密協議的具體規定又有什么?請看下文
四、定密依據保密法及其相關規定
定密的根本依據是保密法。保密法將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它中央有關機關規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第十條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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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 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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