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鄰侵權訴訟時間規定及訴訟時效問題探討
一、相鄰侵權訴訟半年規定我國法律如何界定?
因相鄰權糾紛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是有時效限制的,訴訟時效是3年,但如果是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的主張,不受訴訟時效限制。關于相鄰侵權訴訟是否要半年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二、相鄰侵權提起訴訟期限半年
1、因相鄰權糾紛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是有時效限制的,訴訟時效是3年,但如果是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的主張,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四、相鄰侵權訴訟時長半年時間
1、因相鄰權糾紛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是有時效限制的,訴訟時效是3年,但如果是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的主張,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五、侵權行為連續訴訟時效時長及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
侵權行為若有連續的情形,則其訴訟時效也為三年,但應當從侵權行為停止之日其開始計算。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六、民事訴訟中管轄權異議移送時間規定
民事訴訟活動中,管轄權異議成立后,移送管轄的時間沒有明確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對管轄權有異議,當事人應該在遞交答辯狀的時候提出,管轄權異議遞交答辯狀的時間是收到起訴狀副本以后的15天之內,異議成立的,案件才會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702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