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正當理由私闖民宅誰管 行為人私闖民宅能打嗎,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一、無正當理由私闖民宅誰管
私闖民宅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都歸公安部門管理,對于私闖民宅的這種行為,建議戶主及時報警處理,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由公安部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處10日以上到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1000元不等的罰款。
二、私闖民宅,打人砸傷人,派出所不管怎么辦,沒有法律規定
私闖民宅打人砸傷人派出所不管的,可以向該派出所的上一級公安機關舉報其不作為;或者也可以向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舉報后對于相關責任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警察法》第四十八條,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對受行政處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降低警銜、取消警銜。
對違反紀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時可以對其采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措施。
引用法規
[1]《警察法》 第四十八條
[2]《警察法》 第二十二條
三、行為人私闖民宅能打嗎,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行為人私闖民宅一般是可以打的,但是行為人私闖民宅的,在防衛的時候,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反擊的。如果犯罪行為人有故意傷害等行為的,此時公民同樣也是可以進行正當的防衛的,只要是屬于正當的防衛,此時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四、犯罪嫌疑人私闖民宅致死的處理和規定
律師解答
犯罪嫌疑人只是私闖民宅死了一般會按防衛過當處理,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行為人私闖民宅是為了實施如強奸、殺人、搶劫等惡劣犯罪的,則應當按正當防衛處理,防衛人不需要承擔責任。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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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十條
[1]《刑法》 第二十條
五、三個私闖民宅犯法嗎?
犯非法入侵住宅罪。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立案1、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毀損、污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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