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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康權糾紛的反訴狀建議請律師嗎?
健康權糾紛反訴狀和其他民事反訴狀是一樣的。(一)首部。即,寫明文書名稱“反訴狀”。
(二)正文。
1、當事人基本情況。先寫反訴人的基本情況,在“反訴人”之后,用括號注明反訴人在本訴中的訴訟地位。再寫被反訴人的基本情況,同樣用括號注明被反訴人在本訴中的訴訟地位。
2、反訴請求。寫明請求抵消、排斥或吞并本訴標的具體數額和方式。如“請依法判令被反訴人(即本訴原告)償還拖欠反訴人房租600元,以抵消反訴人欠其債款的相應數額”。
3.事實與理由。這是反訴狀中最重要最關鍵的部分,也是整個反訴狀的核心。在這一部分里,要從事實和法律的角度充分闡述反訴主張的正確性和抵銷、排斥和吞并對方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所以,這部分寫得好壞,對反訴的勝敗有很大的關系。反訴提出的事實和理由,必須以同一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為依據。如果反訴人在反訴狀中所主張的訴訟請求和理由,與本訴在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上毫無聯系,反訴便不能成立。反訴的事實一般以分項書寫為宜。最常見的寫法,一般是先擺事實后寫理由;或者夾敘夾議,結合敘事闡明理由。不管采取哪種寫法,都應注意以下幾點:
1、敘述事實時,要抓住關鍵。特別是涉及權利、義務承擔的責任劃分等關鍵性情節,應盡可能地闡述清楚,能夠使人一看便知雙方爭執的焦點所在和事實真相,不要在枝節上糾纏不休。
2、在敘述事實的同時,應舉出充分有力的證據。說明自己所敘述的事實的真實性,證明所敘事實是確鑿無疑的,有根有據的。
3、應緊緊圍繞反訴請求擺事實、講道理,論證反訴請求的正確性、合法性。
4、論證要合乎邏輯,講究語言文明,以理服人,切忌強詞奪理。反訴理由主要是依據民事權益爭執的事實和證據,概括地分析其糾紛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訴訟請求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以論證上述請求事項的合理性。理由部分,基本上可分為兩個層次:一層是事實理由,一層是法律理由。
4.證據方面。證據是證明所訴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如果所訴的案件沒有證據,是經不起人民法院審查和對方當事人辯駁的。只有列舉出足以證實事實真實的可靠的有關證據,才能達到訴訟的預期效果。在反訴狀中,應當列述的證據,有三項:一是陳述應提交有關的書證、物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二是說明書證、物證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的來源和可靠程度;三是證人的證言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證據的寫法。民事反訴狀的證據不單列,一般是隨寫事實隨列證據。對于能夠證實某個重要事實的有關證據,在敘述事實過程中,在談到這個事實的時候用括號加以注明。(三)尾部。
1.寫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稱。分二行寫“此致”、“法院”。
2.右下方由反訴人簽名蓋章,同時寫明具狀的時間。
3.附項。寫明下列事項:
1、本反訴狀副本份;
2、物證的名稱及件數;
3、書證的名稱及件數;
4、證人的姓名及住所。
二、供熱合同糾紛如何處理?民用法典對這個問題有怎樣的規定?
協商、調解、仲裁、訴訟。任何違約行為都可能引起糾紛。對于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可以通過下列途徑向律師尋求幫助
1、協商。協商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
2、調解。調解通常由各方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
3、仲裁。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當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則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所以,訴訟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終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三、沙坪壩區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律師費如何計算
(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的服務收費標準。1偵查、審查起訴、一審階段分別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元—30000元。
2二審、死刑復核、申訴、再審階段,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屬于實行政府指導價范圍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屬于市場調節價范圍的,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多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同時酌減收費。
5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規定標準5倍之內(含5倍)確定收費標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標準由市司法局另行制定。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代理人的服務收費標準。
1一審階段收費標準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2000—100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
10萬元下的(含10萬)
2000—10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
4%-
5%
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
3%-
4%
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
2%-
3%
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
1%-
2%
5000萬元以上部分0.
5%-
1%
2二審、申訴、再審案件分別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經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協商一致的,可以采用計時收費方式,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四)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服務可以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或者計時收費的方式。同一委托事項只能采取一種收費方式。
(五)同一律師事務所代理同一案件的二審、死刑復核、申訴、再審,應當酌減收費。
四、農村占路糾紛請律師處理怎么收費?請律師怎么收費
很高興為您回答有關于請律師怎么收費的問題,下面具體介紹一下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4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過50%,下浮不限。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4%一5%,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3%一4%;
350萬元至l 00萬元部分(含1 00萬元)為2%一3%;
41 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1%一2%;
5500萬元至1 000萬元部分(含1 000萬元)為0.
5%一1%;
6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過0.
5%,雙方協商確定。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和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代理行政訴訟案件和代理國家賠償案件收費標準,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執行。
三、代理刑事案件
1、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基準收費標準為300元/次;
2、代理申訴和控告,基準收費標準為4000元/件;
3、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基準收費標準
1偵查階段(含申請取保候審)4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4000元/件;
3審判(一審)階段5000元,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的,二審按一審標準酌減。
上述收費標準上浮最高不超過50%,下浮不限。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申訴
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申訴基準收費標準為4000元/件,上浮不超過50%,下浮不限。
五、代理集團性犯罪和其它重大、復雜刑事訴訟案件
代理集團性犯罪和其它重大、復雜刑事訴訟案件,因難度高、地域跨度大等原因,可在不高于基準價5倍的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六、關于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
上述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外的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律師事務所根據本所情況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報當地物價和司法部門備案,并在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后實施收費。
五、沙坪壩區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律師費多少錢
(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的服務收費標準。1偵查、審查起訴、一審階段分別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元—30000元。
2二審、死刑復核、申訴、再審階段,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屬于實行政府指導價范圍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屬于市場調節價范圍的,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多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同時酌減收費。
5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規定標準5倍之內(含5倍)確定收費標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標準由市司法局另行制定。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代理人的服務收費標準。
1一審階段收費標準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2000—100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
10萬元下的(含10萬)
2000—10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
4%-
5%
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
3%-
4%
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
2%-
3%
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
1%-
2%
5000萬元以上部分0.
5%-
1%
2二審、申訴、再審案件分別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經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協商一致的,可以采用計時收費方式,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四)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服務可以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或者計時收費的方式。同一委托事項只能采取一種收費方式。
(五)同一律師事務所代理同一案件的二審、死刑復核、申訴、再審,應當酌減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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