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如何處理誹謗行為?
一、誹謗罪公安機關如何處理,該如何處理?
誹謗罪派出所一般不會予以立案,也不會受理,但是如果誹謗行為侵害的法益是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一般的誹謗罪只能由被誹謗的自訴人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訴,在自訴的時候也要遵循法定的流程。
三、誹謗罪的判決時間和處理方法
法律分析通過網絡誹謗他人的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誹謗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其中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是指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
2、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四、誹謗罪報警處理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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