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一、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過錯與無過錯責任的侵權之構成要礎
一、什么是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具體侵權行為的各種作為必要條件的因素。行為人的某一行為只有具備了法律規定的相關要件,才構成侵權行為,行為人才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過錯責任的侵權與無過錯責任的侵權之構成要件
(一)過錯侵權的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應為四個;
1、加害行為的違法性(侵害行為);
2、損害事實;
3、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4、行為人的過錯。
(二)無過錯侵權的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應為三個
1、加害行為的違法性(侵害行為);
2、損害事實;
3、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在無過錯責任的侵權案件中,不考慮加害人在主觀方面是否存在過錯,只要具備加害行為、損害事實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就認定加害人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不考慮加害人的過錯,是無過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本質特征。
二、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對共同侵權行為怎么起訴
一、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么構成侵權責任必須具備的條件,即行為人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的條件。侵權行為有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之分。就一般侵權責任而言,必須具備以下四個要件才能構成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即必須在客觀上造成財產損害或精神損害;
2行為具有違法性,如因合法行為造成損害,則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3不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如行為人主觀上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特殊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不須完全具備上述要件,基于法律的特別規定或具備一定的特殊條件即可成立。
二、對共同侵權行為怎么起訴
1、共同侵權行為包括共同加害行為和共同危險行為,共同侵權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共同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訴訟屬于必要共同訴訟,全體共同侵權行為人為連帶共同被告
1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
2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責任范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其他共同侵權人免責(不再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法院有釋明義務,應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賠償權利人,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情況在法律文書中敘明。
對于共同侵權行為的被告必須一并起訴;放棄某一個被告即放棄了相應賠償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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