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的離婚調解書,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嗎
一、再婚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的離婚調解書,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嗎?
1、法院離婚判決書是法院審理完離婚案件后,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也就是去法院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結果,它是一種對原被告雙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書。那么,離婚判決書下來以后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書嗎經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書。有人說“拿到離婚證書才算離婚,就算有離婚判決書也不行”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院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如果想再婚,那么當事人直接帶離婚判決書和身份證明去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就可以了。如果離婚判決書丟了怎么辦呢離婚判決書丟失后,可以持身份證到審理你離婚案件的法院檔案室復印離婚判決書并加蓋法院公章,加蓋法院公章后的離婚判決書復印件與原件的作用是一樣的,然后帶上離婚判決書、身份證、戶口本即可辦結婚登記。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
2、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后15天判決書生效;
3、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
二、辦理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再婚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必須要提供離婚證,如果沒有離婚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也可以,雙方要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近期的免冠照片,去婚姻登記機構遞交手續,繳納登記費用就可以領取結婚證。
三、沒有離婚協議書,如何辦理結婚證
您好,針對您的沒有離婚協議書,怎么登記結婚證問題解答如下你好,如果你沒有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的就不存在婚姻關系,當然就不存在什么結婚不結婚的問題,也沒有什么離婚和不離婚的問題。但是如果你是登記了,但是找不到結婚證了或者結婚證損毀了,你可以根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關于沒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怎么寫的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然后你再去和你對象協商離婚協議,協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不過我還是說一句,如果你們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系,那么久不存在什么離婚不離婚,也就是個同居關系,你們自行解除就行,你只能要求同居期間共同財產的分割。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四、沒有登記的婚姻如何辦理離婚?
因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無法提供結婚證的,又可分為兩種情況1、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愿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
2、另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這種情況不屬于事實婚姻,屬于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這兩種情況,如果雙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
五、"無離婚證再婚登記需辦理"
再婚是指已婚方在與原配偶離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與他人通過國家正規的法律途徑辦理結婚程序組成新家庭的行為。跟結婚程序一樣,男女雙方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婚姻登記工作人員審查后發結婚證。再婚的具體流程如下1、申請。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離婚后再婚需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所以,再婚登記是需要離婚證的。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六、沒辦結婚登記是否可判不離婚
1、沒辦結婚登記也就意味著不是合法夫妻,所以也就不存在離婚的說法。這種情況僅僅是同居關系,一般法院是不能判決解除同居關系,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解除。而一般同居關系糾紛的析產或者子女撫養糾紛,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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